中国法院网讯(徐文娟)在婚姻家庭纠纷中,精神病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,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始终是彰显司法温度与公平正义的重要课题。12月15日,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秉持“法理为基、温情为翼”的办案理念,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离婚纠纷案,以柔性司法破解维权困境,为弱势群体撑起坚实的法律“保护伞”。
吕喜(化名)与李仁(化名)系夫妻,育有一女李齐(化名)。婚后不久,吕喜便查出患精神疾病,家庭陷入阴霾。吕喜患病后,长期接受治疗。然而,作为法定扶养义务人的李仁,却未恪守夫妻间的扶养责任,对患病的吕喜疏于照料,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。
为维护吕喜的合法权益,吕喜的父亲依法向武功法院申请成为其法定代理人,并以吕喜的名义向提起离婚诉讼,请求判令解除吕喜和李仁的婚姻关系,并由李仁抚养婚生女儿李齐,抚养费由李仁自行承担。
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,并未机械适用裁判程序,而是精准把握该案“特殊主体、情感交织、权益多元”的核心特点,充分考量精神病人的维权困境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利益,坚持“调解优先、案结事了、情理相融”的原则,决定采用“背对背”调解模式推进工作,力求在化解矛盾的同时,最大限度减少对各方当事人的伤害。
调解过程中,承办法官兼顾法理宣讲与情感疏导,分层次、有侧重地与双方沟通共情:面对吕喜的父亲,法官细致解读民法典中关于精神病人诉讼代理、夫妻扶养义务及离婚的核心条款,明确其作为法定代理人的权责边界,耐心安抚其为女儿维权的急切心绪,打消其对“特殊主体维权难”的顾虑。
面对李仁,法官以“夫妻扶养义务的法律强制性”“未成年子女抚养的伦理责任”为切入点,开展针对性法律宣讲,既严肃指出其疏于照料患病配偶的不当之处,又情理兼顾地倾听其诉求与难处,引导其正视自身责任,理性看待婚姻纠纷的化解路径。
最终,经承办法官多轮耐心劝解,双方达成了共识,签署了调解协议:依法解除婚姻关系;婚生女儿李齐由李仁抚养,抚养费由其自行承担;李仁向吕喜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,该款项当场履行完毕。本案的成功调解,精准践行了“保护弱者权益、保障子女利益、化解家庭矛盾”的司法目标,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。
婚姻家庭是社会和谐的基石,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。今后,武功法院将持续聚焦精神病人、老年人、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,不断优化特殊群体案件审理流程,创新“法理+情理”的办案模式,既以严谨的司法裁判坚守法律底线、维护法律权威,又以温情的司法服务传递法治温度、化解矛盾隔阂。通过精准适用法律、灵活运用调解的方式,切实打通特殊群体维权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温暖。